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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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5 00:11
现在再以评估入账是否重复入账?
如果在技术转让时已经将该项无形资产的全部金额核销了,(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无形资产),再次入账没有重复;如果没有全部核销,没有核销的部分就重复入账了。
评估入账可行吗?
如果是同一项无形资产,则不可按评估值入账,除非该资产转让后又有所变化(增加或减少了新的内容),即有新的增值或减值。
因为该项资产是企业自行研发的,虽然经过了转让,但研发的会计记录仍然存在(本企业账上),所以不能重新按评估值入账。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防止企业利用倒进倒出虚增资产。
如果该项资产转让后增加了新的内容,即改变了原专利技术的备案,是可以按评估值入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