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10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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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0 07:33
山东省居民用电根据用户用电量分为三个阶梯,每个阶梯的电价有所不同。第一阶梯适用于每户每月用电210度及以下,电价保持不变,为每度0.5469元。第二阶梯适用于每户每月210至400度之间的用电量,在第一阶梯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05元。第三阶梯则针对用电量超过400度的用户,在第一阶梯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3元。根据电网企业抄表周期,年度计算显示,每户每年用电量在2520度及以下时,电价为0.5469元/度;2520至4800度之间的用电量需按第二阶梯电价计费,即0.5969元/度;超过4800度的用电量则适用第三阶梯电价,为0.8469元/度。
对于家庭成员超过5人的用户,省允许提高第一阶梯的用电量至每月310度,第二阶梯为310至400度之间,第三阶梯则维持原有标准。申请此类优惠的用户需携带居民户口簿、房产证及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到当地电力营业厅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居民户口簿、房产证和用电地址必须一致,且同一批人员不得在多个地址重复申请。
此外,为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用电需求,山东省为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设置了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这项旨在减轻这些家庭的经济负担。
居民阶梯电价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这意味着在这五年内,居民将根据其用电量的不同,支付不同的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