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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小企业园的创建标准需符合《山西省中小企业园创建管理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晋企发〔2022〕57号)文件的要求,且需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内建成并运行。
对于租赁或委托运营的园区,申报单位在园区累计总投资需不低于500万元,总租期(运营期)不低于5年,剩余租期(运营期)不低于2年。
为了支持优秀企业的成长,鼓励园区聚集优秀企业,形成产业链和专业镇,园区内优秀企业数量达到创建标准数量3倍的单项指标,可以折抵其他一项优秀企业指标;若园区内所有优秀企业数量达到6家,则视为达到所有单项标准。
此外,为鼓励创新,支持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对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园区的“小升规”企业,可使用引进并培育的上市公司(含子公司)、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等优秀企业来代替,数量标准保持不变。
对于省确定支持的重大示范性园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于2023年公布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名单,其中包括山西力德福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
为了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集群的专业化和特色化水平,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2023年度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名单也已由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发布,旨在进一步夯实山西省中小企业的创新基础。
近年来,山西省的商务服务业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而迅速发展。该行业涵盖了法律咨询、会计审计、人力资源等多个领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
通过这些和措施的实施,山西省致力于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提升整体经济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