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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8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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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6 04:11
商业在信用证项下需遵循一定规定。如信用证无特别说明,应由指定受益人出具,抬头则为申请人名称。通常无需签字。若信用证未有相反规定,银行有权拒绝接受金额超过信用证允许的。
但若银行在信用证项下被授权进行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汇票或议付后接受此类,只要银行实际支付或承兑、议付的金额不超过信用证允许的额度,则其决定对所有相关方均有效。信用证要求货物描述必须与相符,其他单据可以使用货物统称,但不能与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描述相冲突。
ISBP的第59至72段更详细阐述了的标题、当事人名称与地址、货物描述等问题,并解决了之前存在的争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