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7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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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08 17:58
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是广东省地方性法规,于1996年10月25日由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28次会议中审议通过。这一法规的重要里程碑是在同年4月3日,经过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批准,进一步确认其合法性。
正式的公布日期是1997年5月26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公告编号为第63号。从那时起,广州市市政设施的管理与建设活动便依据这一条例展开,并于同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这部条例旨在规范广州市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升城市功能,维护公共利益,是广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
《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为加强市政设施的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州市实际而制定,适用于在该市市区范围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使用和保护的管理。该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含附则),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1982年3月25日广州市颁布的《广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