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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查说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可以按总价的1%收,为什么地税那边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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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的税率适用20%;第六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二手房交易在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能够准确核实的情况下,以转让收入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计税。在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不能准确核实的情况下,实行核定征收,以全部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以1%为计税依据。
主管税务部门有权选择采用何种方法。一般情况下,按总价的1%计税对纳税人会有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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