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05:3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5:36
条文很多滴,分布在不同的法律规定中。不知道你想咋样对付老师?简单说几个:你有受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老师让你离开教室是不许的,你有人格权,不受老师的谩骂,你有人身权,不受老师的体罚,以上有严重后果的,可以提起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5:33
暂时还没有哦,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家长和老师谈谈,但是老师也不能太过分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5:34
你自己就是最好的法律
他凭什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5:35
我绝对nan0806的说法,没有法律意识的人来误导学生!
学校是绝对没有权利没收任何学生的任何物品(无论贵重与否),同时要声明的是老师也没有权利在学生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代替学生保管任何物品!
1、(应该采取的办法)应该下课后找老师主动承认错误,请求他的原谅~
2、如果他拒不归还,建议您暂时不要去对老师进行任何控告或检举,对于一个学生来说,学习是第一的!
3、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您可以在毕业后要求他归还你的所有物品,如果他还是不归还或者物品遗矢,你可以凭你当时购买物品的向他索赔,如果他还是不归还,您可以向学校领导反映,向当地教育局反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15:36
可以向教委反映这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