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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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08:48
1.谈判与妥协。谈判与妥协是双方当事人为了解决问题而达到共识的一种途径。
2.调解机制。调解,是指当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无法通过自行协商来化解矛盾时,可以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承担仲裁者角色,通过引导教育的手段,催促彼此之间能够遵循法规和的指引,互相理解对方,进而达到和解协议,从而迅速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法。
3.仲裁程序。仲裁,也被称为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产生前或争议产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进行裁决,这种裁决对于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4.行政干预。购房纠纷的行政干预,是指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果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5.司法诉讼。购房纠纷的司法诉讼,是指人民在纠纷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