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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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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06:17

为了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确保学院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南华大学船山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院属性为本科层次学院,成立于2001年8月,由湖南省*批准,教育部确认,以新机制和新模式由南华大学创办,招生批次为本科第三批,国标码为12650,院校代码为4726(湖南省内使用)。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


招生工作由南华大学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学院领导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他们全面执行国家*,研究制定招生*,讨论重大招生事宜,同时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督招生过程,维护考生权益,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工作组由院领导和专职人员构成,其职责包括组织招生改革研究、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招生计划、宣传学院情况和组织新生录取等。


录取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及考试院的指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2011年招生计划为1620人,面向全国多个省份招生,录取规则包括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和高分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专业安排策略,以及外语教学等具体规定。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严格复查,对不合格者将进行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标准收取。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将颁发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的就业*依据国家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是2001年8月经湖南省*批准成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由南华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学院。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与南华大学校区紧密相连,融为一体,环境优美。学院依托南华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质的教学资源,结合学院特有的灵活高效的运作优势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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