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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设计基础》课程教学指导...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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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设计基础》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详细规定了课程的实施与评价标准。课程总学时为80小时,学生修完可获得4个学分。分为理论部分(20小时,1学分)和技能训练(60小时,3学分),建议在第一、第二学期进行,持续两个学期。


教学基本条件要求教师具备优良的师德和专业素质,通常需要讲师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以确保教学质量和实践经验的传授。


教学设备配置至关重要,包括专业教室、设计实践计算机设备(含新版软件、绘图工具和立体作品制作设备),以及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图书、期刊、音像资料和网络资源。


课程评价注重创新和基础技能的掌握。学生需展现创新意识,作品应体现创造力。同时,基础表现方法与规范的掌握,如创意、形态、色彩等要素的运用也需达到基本要求。评价方法采取过程性和终结性结合,如创意快题和课堂主题作业的评价,以及学习态度、效果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


课程成绩评定方面,创意快题作业占30%,课堂主题作业草图过程与设计创意理念陈述占30%,最终效果与书面总结占40%。教学过程中还建议组织3次学习成果汇报活动,如作业讲评、展览观摩和作品鉴赏,这些也将作为平时考核的一部分。


扩展资料

掌握平面、立体空间和动态图像等设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学会计算机图像处理基本软件的应用,具有从事设计、教学的基础能力。培养学生形成设计意识、设计造型能力和创造力,理解图形创意与形式语言的关系,拓展设计思维,具备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复合的创意设计能力。学会分析、应用设计的形式法则,理解作品的内容与形式、创意与表现的关系。具备创造性地运用材料、媒介进行创意设计和作品制作的能力。掌握设计基础教学的基本方法,具备设计基础课程教学设计及案例分析的能力,能胜任中小学美术课堂教学及课外美术活动的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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