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04:4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0:01
公司经营性裁员需具备的条件,根据第四十一条法规,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一、企业破产重整,即企业面临破产风险,需要通过重整程序调整债务结构,以期摆脱困境。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如市场萎缩、产品滞销或成本大幅上升等情况,导致企业难以维持正常运营。
三、企业进行转产、技术革新或调整经营方式,如引入新技术、新产品或改变销售策略,导致现有岗位需求减少。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经济衰退、行业竞争加剧等,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在裁员前,公司需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将裁员方案报告给劳动行政部门。同时,公司应优先考虑留用以下三类员工:签订了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家庭中无其他就业人员,需扶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员工。
若公司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应首先通知被裁减的员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这些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