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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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0:27
如果是当月尚未记账,将退回作废,销货方重新开,销货方收到的多余款记入预收账款,下次少收购货方货款,购货方按预付账款记账。如果已经记账,购货方开出申请单,购货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开通知单,销货方开红字,重建销售。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缴税费-应交(销项税额)(红字)
购货方:借:原材料(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0:26
都不需要做任何处理。
从下次货款中抵扣时,建议你事先与销货方沟通,提醒他,将索赔金额在上填开为“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