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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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3:47
在一些地区,计生办工作人员的行为远远超过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职责。据知情者透露,每将一名婴幼儿送到福利院,计生干部可能会获得数额不菲的回报,有时甚至高达1000元或更多。然而,对于这一说法,邵阳市福利院院长蒋德伟在接受采访时并未直接回应。
邵阳市福利院可以确认的是,在2002年至2005年间,隆回县高坪镇的民政办和计生办送来了13名婴儿,其中有一名被领回,其余的在经过民政公示程序后被宣布为“弃婴”,随后进入社会收养流程,其中大部分通过涉外收养途径。蒋德伟提到,收养中国孤儿(弃婴)时,通常外国家庭需支付3000美元的收养金,这笔款项大部分会回拨给福利院。
除了追求政绩,罚款的自由裁量也为地方财政贡献了收入。在和经济利益的双重驱动下,一些家庭因无法承担罚款,其婴幼儿被送入福利院,形成了“弃婴”利益链。计生部门热衷于将婴幼儿送入福利院,除了政绩考量,其背后的创收动机,尤其是通过收取“社会抚养费”的方式,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高平镇的官方人士指出,农业税取消后,该镇的财政收入压力增大,收取社会抚养费不仅是执行计划生育,更是为了补充地方财政。然而,这些行为背后的复杂动机和操作方式引人深思。
湖南邵阳计生部门为收取社会抚养费,将“非法”婴幼儿强行抱走,送入邵阳福利院,统一改姓“邵”。福利院与人贩子互相勾结,收买婴幼儿,并将其变为“弃婴”,送入涉外收养渠道,从中牟利。“邵氏弃儿”实际上指的就是这些被强行带走的婴幼儿。2011年5月初,”邵氏弃儿“案引起社会关注,邵阳市相关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原始报道来自财新《新世纪》第449期(2011年5月9日出版)封面故事,财新记者上官敫铭撰文,财新记者李漠拍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