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15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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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10:48
做虚假宣传,可以投诉维权。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