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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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6分钟前
如果您已经完成工作交接、按公司流程办理好离职手续的、没有违规和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公司欠款和借支未归还的、没有培训服务协议未解决的,您告知单位离职的时间(提出书面离职的时间)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您的所有离职手续都是合法合规、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您的公司不能无故不结算您的工资的。
建议您可以问一下您的公司要求结算公司,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提请要求公司支付您未结清的工资。如果您写被迫离职告知书,单位能提出证据证明您不是被迫离职的,而是您自己提出的、自愿离职的,您的单位能证明公司没有违规和过错和您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您的经济补偿主张不一定得到法律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己经离职一个月了,不发最后一个月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但不属于被迫离职,很难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已经离职一个月了,你要追查他的经济补偿是不可能的啦,最多只是帮你把一个月的啊工资把你追回来还是可以的,比如说你选择报警,那一般像一个月工资的话都帮你解决了,如果说解决不了的话,基本上你到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那这个是很轻松的事情
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已经离职一个月了,你要追查他的经济补偿是不可能的啦,最多只是帮你把一个月的啊工资把你追回来还是可以的,比如说你选择报警,那一般像一个月工资的话都帮你解决了,如果说解决不了的话,基本上你到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那这个是很轻松的事情。
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离职一个月之后或者更长的时间对于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只要符合劳动法企业就应该加以支付无故拖延,或者不想支付的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