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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政体类型众多,其中贵族政体与寡头政体引起广泛关注。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学》中将政体定义为“公务团体”,这一团体由最高治权执行者掌管,执行者人数可以是一人、少数人或多数人。正宗政体追求全邦共同利益,而偏离正宗政体则关注个人私利,通常称为变态政体。
在正宗政体中,一人或少数人执掌公务团体,通常被称为“王制”或“君主政体”。贵族(贤能)政体则由少数贵族精英统治,这一政体可能因为统治者是“贤良”而被称为“贵族政体”。共和政体以群众为统治者,旨在照顾全邦人民的公益。
亚里士多德倾向于贵族政体,尤其是中产阶级占据多数的情况,认为这种模式最稳定,能够避免王制与共和制的弊端。他以斯巴达和迦太基为例,认为它们的政治模式是最为稳定的。
波利比乌斯将政体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对应三种变态政体:僭主制、寡头制和平民政体。波利比乌斯发展了混合政体的概念,并以斯巴达和罗马为范例,探讨了“机械的混合政体”和“有机的混合政体”。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比理论复杂。早期希腊僭主有时实施有利于民众的措施,推动城邦民主化,但并非所有僭主都如此。在财产等级制度确立后,旧贵族的权力逐渐被工商业奴隶主分享,贵族政治实际上多为寡头政治,维护大奴隶主的利益。
古典作家最推崇的是贵族政治,认为它在君主与暴民统治之间达到平衡,而政体或民主政体则常被视为反面教材。但实际政体的复杂性远超理论,现实情况往往比理论描述更为微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