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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动感101笑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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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7 20:31

  四环素牙与香菇老太
  我面无表情蹲在马路边上,抛下另一端的两个人,谁也别来招惹我!可是他们的笑声仍然像放炮仗一般炸着,东一下,西一下,停停又是一下,我打开手头的报纸翻看,心不在焉地,不觉也笑了。
  我原谅他们了。怪只怪天为什么要那么蓝,云彩为什么要那么白,空气为什么要那么纯净,沿路的矢车菊为什么要那么摇头晃脑,晃得我心慌。
  怪只怪我的朋友,他们两个,都太知道我的穴位,无聊地惹恼我,又逢迎地讨好我。
  怪只怪我这么容易就哭,又这么容易就笑,我这么容易爱人。
  来介绍一下吧:杜楷,卢颖南,我是豆头。我们同是S大三年级的学生。前者是男生。中间一位是女生。我也是女生。可是我明明是女生,却从来不被他们认为是一个女生,他们对我的态度很可耻,时常拿出的是一付主人看宠物的表情,这对于身份为当代大学生的他们来讲,是多么地没有礼貌,所以当他们偶尔得意忘形直接表现出对我的不尊重时,我往往会回报给他们一个大大的冷脸。
  还是来讲讲我为什么会被惹恼。原因是郊游的路上卢颖南递了块口香糖给我。我很好玩地嚼着,还把口香糖粘到门牙上。我回头冲他们笑,近视眼卢颖南就说:“好白的大门牙!”其余一个人却嘀咕了一句,声音很小但是我还是被惹急了。杜楷说:“豆头是四环素牙。嘿嘿嘿,真丑。”
  另一个马上接过话头:“所以豆头用口香糖粘着,遮羞!”
  “怎么啦怎么啦,四环素牙我愿意!”我翻袜子一样翻了脸,并且发现一激动口香糖落到肚子里了。
  他们两个哈哈大笑,笑得口水都呛到自己,咳嗽起来。
  我恨恨地蹲在马路边,我生气的时候是不能走路的,一走就会摔跤,我拿起随身带的报纸哗哗翻看。他们也蹲下了,他们不看报纸,他们讲笑话。
  “豆头,嘿,豆头听笑话吗?”他们唤我,而我不理他们。
  “有一个精神病院住着一个老太太,总喜欢穿一套棕色的衣服,打一把棕色的伞,在病院大门口蹲着,一动一也不动。新来的医生决定要治好她,医生想,治疗精神病,首先要了解她,于是,医生也穿一套棕色的衣服,打一把棕色的伞,蹲在老太太身边。”
  “过了三天,老太太终于说话了。
  “抬头她问医生:你也是一只香菇吗?”
  我哧的一声笑起来:“你们两个才是香菇哎!”
  管他们再要一块口香糖,这次我不会再吞到肚子里了。
  两个*的家伙要恋爱
  那次郊游之后卢颖南向我推荐一种防晒霜,原因是我们都有不同程度的晒黑,但是因为她涂了这种牌子的防晒霜,看起来似乎就比我白了那么一点儿。这是她自己认为的,在我这方面看来,她是比我白一些,但是她白得没有吸引力,很呆的白,鱼肚皮的白。这样想是多么的罪过,尤其是在她从街上转悠回来手里拿了两支防晒霜,并且把一支扔给我时。
  “谢谢。”我老老实实地说。
  “你不会是受了什么刺激吧?”她已经不习惯我的客气,一把把坐在下铺的我推倒了。
  她随后也把自己丢到床上,“唉,真累,我怀疑杜楷这人根本不是男生,他是见什么就想买什么,简直一购物狂,不过幸好他没多少钱。”
  那时快过教师节,他们两个本是去给老师买礼物的。*的家伙!校园的毒瘤!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先混个脸熟,等到不及格时老师也许会记得他们,手下留情。
  “这一套是不好使地,”我用东北话说道,“都是扯淡!”我学着赵本山。 卢颖南呲牙笑了一下,滚到床里去了,她的下铺与我的上铺声气相连,因此从我的床头垂下的一串球球机器猫也就跟着抖了一抖,真是扯淡。
  我同她一起躺在床上,我睁着眼睛,我在想事儿。
  隔了一会杜楷打电话过来,我拿起电话,那端说:“颖然。”那声调,简直可以用肉麻来形容了。
  “我是豆头。”
  “啊,豆头啊,啊这样吧,晚上一起看电影,我买了票。”
  晚上我不打算去看电影了,我去上自习好了。我真讨厌他们两个,瞧着,我又要哭了——我讨厌他们两个破坏规则,他们单独在一起,他们要谈恋爱了。我早就猜出来了。
  不如住到我那儿去吧
  寒假过得不愉快,因为老爸总和我抢电视,妈妈的嘟哝也没有变出新花样:要么认真学习,要么找男朋友。“大三了,不要这样整天无所事事好不好?”她皱着脸,看着我,整个身体语言是一个字:烦。
  我也烦,所以我提前回了学校。
  冬天可真冷,宿舍里的暖气还没有通,住了一天我冻感冒了,遂决定买一个电热毯回来。其实我挺喜欢冬天的,冬天下雪,真浪漫,冬天别人都穿裤子,我却有很多漂亮的棉裙子。冬天可以去寻找一种叫做温暖的东西,而我的温暖在哪里呢,我的温暖在我的手上吗?
  提着电热毯回来的路上,有人给我脑后吃了一记暴栗子。回头,杜楷正站在我面前,手里拎着肉,还有两颗白菜,一颗圆白菜,一个菜刀。
  我大叫了一声。“你怎么在这儿?”
  “真奇了,这是我学校,我干嘛不能在这儿?咦,你为什么在这儿?”
  “切,这也是我学校。”
  然后,我知道了杜楷同学的秘密——啊,多么笨的秘密,多么丢脸的秘密——这人,饶是给老师送了水晶笔筒,还是没能免掉两科不及格的命运,外加美术没有参加考试,开学等着他的将是严酷的现实——三科补考,也许连补考也过不了。哈哈,我耸肩狂笑。
  于是,杜楷同学早早回了学校复习。这在他口里变成了“家里吃得太好怕长胖了”或是“见亲戚总问有没有女朋友很烦”,我微笑着听他的解释,眯着眼睛露出一点洞悉一切的智慧神情,杜楷马上意识到了,张张嘴他转移了话题:“我试过了,宿舍根本没有暖气,住不得的。”
  “所以我住在外面,师兄的房子,师兄回家过年了。”他扬了扬手中的菜,“可以自己做饭的。”
  他瞄了瞄我手里的电热毯,“没用的,电热毯。”他撇撇嘴,然后郑重地建议道:“不如住到我那儿去吧。”
  两头巨猫,很懒惰
  一室一厅的小平房朝南,阳光极好,早上的时候很像春天,春天的太阳照着睡在床上的我,也照着睡在地板上的杜楷,我们都眯着眼睛,我们像两头巨猫,很懒惰,摆出一幅丑样子,不爱动弹,谁也不理谁。
  我把头发拉过来一缕,无聊地编起辫子,太阳照在我的头发上,我的辫子是金色的。
  杜楷开始背书:“从方*的角度来看,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具有哲学方*和具体研究方*这两层含义……”也不知道他记住没有,反正他决定起床了。他一骨碌爬起身,三下两下穿好了衣服,然后去做饭。我缩在床上,这会儿杜楷同学不会进来,我可以从容地穿衣服。不过我想再睡一会。
  听到勺子筷子的声音,我知道有人已经把饭做好了。我很优雅地起床,很沉静地吃着他做的饭:白菜炒肉,圆白菜炒肉,白菜炒圆白菜。
  “很好吃。”的确很好吃,我赞美道。
  “那当然,谁要是嫁给我,谁真是走运了。”他看也没看我,自说自话。
  这句话忽然使我咽不下饭了,嘴里塞着饭我看着杜楷,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你喜欢卢颖南吗?”
  他看着我,忽然笑了,他说,是的,豆头你怎么知道的?
  我咽下了饭,可是饭都堵在心口了。
  真讨厌。那一刻我显然没能伪装好我气急败坏的样子。
  反正我问心无愧
  开学卢颖南回了学校,带回来三公斤额外体重,于是决定减肥。
  减肥对于她不是件难事,她是个有毅力的女生。早上她跑步,晚上她举哑铃,其余时间除了上课她就出去慢走,当然,皆由杜楷陪同。
  两个好心人每一次慢走回来,都带点好吃的给我,我们三个人的关系已经完全变成了主人与宠物的关系,主人很善良,怕宠物受冷落,所以给宠物吃棒棒糖。而宠物含着糖没好气地责怪女主人道:“干嘛总给我吃,我也怕胖。”
  女主人凑上来一张脸,她的脸真白,“豆头你不要这样娇气好不好?”
  她拿出这样一张脸面向我时,我感到了自己的可恶,她一直当我是她的小妹妹,我不应该瞒着她一些事情。曾经,我和她的男朋友住在一起过,十天,住在一个屋子,一起吃饭。可是我们仅仅只是住在一起,没有别的,因为天气太冷……
  这样一想,我就不想再说什么了,如果卢颖南追问起来我是说也说不清楚的,那么就当它是个秘密好了,反正我问心无愧。
  杜楷补考通过,可喜可贺,当天在宿舍楼下碰面的时候,他就很骄傲地炫耀起来了。说着说着他说走了板:“要不是在外面住了十天,还真过不了,题好难啊。”
  “你在外面住?”
  “是啊,师兄的房子,还自己做饭呐,不信你问豆头。”
  我说:“是,他还请我和他住在一起。”
  卢颖南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杜楷,我们都有点呆。然后她忽然笑了,她笑着说:“你们两个……没有一时冲动……吧?”
  别离开我
  我确信卢颖南是真的没在乎这件事的,因为当天看那个冗长无聊的电影的时候她聚精会神,看完了还给我讲了一遍。“如果曼桢和世钧在一起,会是怎样呢?”她无限惆怅地说,搂着我,向宿舍走去。
  晚上她照旧练哑铃。“豆头你也练一练。”她把哑铃递给我。
  我站在上铺举了三个。“你的姿势不对。”她把哑铃又拿过去,纠正我的动作。
  她真的不在乎吗?她真的不在乎。
  这样,我的心又回到原来的位置了,其实我又没有爱上杜楷,我根本不必这么担心他们的反应的。可是,什么是爱呢?这真是个叫人头疼的问题。我搞不清楚。
  他们两个找工作的时候,正是我去研究生导师那儿面试的时候。回来的路上,我遇到杜楷。
  “我找到工作了,在深圳,而且他们答应可以接收颖南。”
  我抬头看着他,忽然觉得昏昏蒙蒙的。他那么高兴,可是为什么我并不能同他一样高兴?而且我是这样的难受。“豆头,你怎么了?”他摸摸我的额头。“你发烧了!”
  然后他抱起我,他那么轻松地就抱起了我,把我送到医院。
  我在医院挂着点滴,发烧使我睡得沉沉的,我安静地,像一只雪白的狗。
  不过我知道,在我闭上眼睛的时候,这个男生,亲了我的手。
  他就那样轻轻亲了一下我的手,然后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脸上。
  我的手,感觉到他的面颊,他的脸很粗糙啊,但是却是那么温暖。
  “不要离开我。”我说,“别离开我。”
  他说:“我不离开你,豆头。”
  医院里很暖,暖气烧得咕咕叫。
  冬天的白菜真温暖
  我们都毕业了。
  毕业后我仍然留在这里,读一个细胞生物研究生,杜楷和卢颖南一起去了深圳。
  他们把东西都给了我,包括杜楷的菜刀,卢颖南的哑铃。
  可是我从没自己做过饭,也从来没有煅练身体。
  我也没有兴趣再吃口香糖。
  一年过去了,他们过得好吗?
  反正我过得不是很好,我总是很……寂寞。寂寞的时候我去外面转转,买张报纸读一读。我蹲在地上,像一只香菇。
  这一天,我仍然蹲在地上看报纸,我总是这样不太讲究个人形象,忽然有人给我脑后吃了一记暴栗子,转过头我要翻脸,却看到这个人——这个人是杜楷!
  “你怎么在这儿?”我跳起来。
  “真奇了,我在这儿上班,我怎么不能在这儿?”
  然后我又看到了卢颖南。“豆头,你好吗?”她上前搂住了我。
  我忽然激动得哭了,卢颖南的手臂很有力地抱着我,拍拍我。
  “豆头,是这样的,杜楷这人,他说,他只能接受第一个和他住在一起的女人。”卢颖南笑着,把我脸上的眼泪抹去了。那时我在眼泪里看到她,她更像一个大女人了。
  “是,想来想去,我就辞职回来了。”杜楷说。
  “你们不要开玩笑,我会翻脸的。”一激动,我竟然冒出一个鼻涕泡。
  他们两个笑得快昏倒了,然后卢颖南说:“豆头,这是真的,你要相信我,爱情是不能勉强的事。”
  “豆头,我喜欢你,我从那个寒假起就喜欢你了。”杜楷不由分说地,把我从卢颖南的怀里接了过去,抱紧了我。
  而这时,卢颖南已经走开了。
  我仍旧不知道什么是爱,不过,杜楷的拥抱,让我想起那个冬天的白菜,我喜欢的男生亲手给我炒的白菜,那白菜真好吃。
  冬天也是一个好季节,可以寻找一种叫作温暖的东西。
  我的温暖,终于来到我身边了。

  三生三世的爱情
  [第一世]
  在恐龙灭绝之后不久,她爱着他,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不知道。
  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的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
  甚至当她温柔地依偎在他怀里,带着笑容睡去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
  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他好像习以为常,习以为常通常不是一件好事,有好多该发现的东西没法发现,有好多不寻常的事都因习以为常变得寻常了。
  于是他还是过着寻常的日子,他还是不知道这一切并不寻常。
  在那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去一切。这是自然的规律。
  在无数次氏族战争中的某一次,他们战败了。有的人失去了自由,有的人失去了生命。
  通常失去生命的是男人,失去自由的是女人。因为长久如此,没有人觉得这不公平,技不如人当然应该认输。被俘虏的男人等着被杀,女人则等着被某个异族男人领回他的洞穴。
  她知道,这样一来,他们更不可能在一起了。她和他都将成为异族的奴隶,奴隶是没有自由的。
  她没想到他可能被杀。
  当她看着他在异族人的刀下倒下去的时候,她哭了。
  她曾经为他哭了无数次,只有这一次是当着他的面,因为那一刻,她的心真正地碎了。
  她曾经为他哭了无数次,只有这一次他看见了,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一切都非比寻常,他才知道她爱他。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泪。但是他无法做什么了,因为他死了。
  异族的首领发现有个女俘虏死了,据说是因为心碎了。
  [第二世]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
  他们互相相爱,但是他们无法见面。
  他去找神——飞鸟总是最靠近神的动物。
  神对他说:你们的姻缘是三生三世的,这是第二生,既然这辈子没指望了,还是等下辈子吧。鸟没有眼泪,但是他的心在哭。
  神轻轻叹了口气:我看见你的心在流泪。我可以用法力让你能够流泪,但是你要记住,只有一滴。
  过了一会儿,神又说:我再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吧,据以前的神说,只要大海干枯了,水里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他马上飞走了。看着他的身影,神自言自语:“哎,我又说谎了。”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自己思念的眼泪,并且叫着“不哭,不哭”,不停地衔着石头投到海里。在心里,他无数次的看见海干枯了,她变成了鸟,然后他对着她流下那一滴珍贵的眼泪,对她说“我爱你”。但,这一切都只在心里出现过。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
  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
  他们都错了。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是三生三世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他要倒下了,虽然他不相信海是填不干的,但是他确实精疲力尽了。
  他感觉自己要哭了,他拼命地抑制自己,他声嘶力竭:“不哭!不哭!”他挣扎着最后一次飞向大海——他要倒在海里。
  他渐渐地沉向海底,在生命最后的一刻,他看见了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他。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他们都在水里。
  [第三世]
  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发誓要变成飞鸟。于是第三世她成了一只飞鸟。
  他呢?这一世他是一只小飞虫。
  这次是她拜访了神。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世的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这一世,你们彼此将相忘于江湖。
  神又一次看见鸟的心里在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
  风,把她和神的对话送到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知道他终于可以在这第三世见到她了。这样,那些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了。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
  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
  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
  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
  他们彼此追逐,他们无数次重复着对方的路线,他们无数次的错过。
  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在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等着。
  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的灿烂。这两世,他是第一次有时间注意到这件事情。
  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能游泳;他恨自己那么晚才明白她爱着他。
  他快死了,但是它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
  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一次说谎了?
  她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在急速地流逝。
  看到这一切,他依偎的那株松树哭了。
  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眼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使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的一点生命力。但是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再次错过。
  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声,松脂已然凝固。
  她看见有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地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耀眼的东西也没有他重要。
  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
  在她精疲力尽地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其后]
  时光不顾一切向前飞奔,轮回照样进行。
  千年的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的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三世。只要琥珀不被打碎,他就会一直活在第三世,守望着那段姻缘。
  无数次轮回之后,她又变成了女人。但是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了另一个心爱的人,他们幸福地在一起。
  有一天,她的男朋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作成项链送给她。她把它挂在脖子上。
  这是第一次,他们又能这样如此亲近地待在一起,但是他已经不能说话,她也早已忘记。
  看着她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他有时候很嫉妒,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如果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可以这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无数次地哭泣,但他已无泪。
  有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她在顶楼。
  她拼命地逃啊,但火势很大,脚下是一片火海。
  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
  她听不到,因为她是最后一个目标,因为她已不是远古的生物。
  他听到了,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
  那一刻,他蓦然记起千年之前神的话语:“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
  原来如此!
  奔跑中,她感到脖子上的项链蓦然断掉,但是她无暇顾及,她要跑出去,她的男朋友还在等着她。
  她不知道,在她身后的火海里,那只琥珀融化了,从琥珀中冒出一个气泡——那是他在松脂凝固之前为她流下的一滴眼泪,这滴眼泪在千年之后被火神释放出来。
  不用问他怎么样了,就算没有火海,他的生命力也会因为琥珀的破碎而消失。
  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在她的背后止步。
  她奔出火海,扑到男朋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说她能从大火里逃生真是奇迹。
  她的男朋友抱着她哭了,大声地说“我爱你。”她周围的人都很清楚得听到了,但是没有一个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之前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神在天空中望着一切,“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救你于水火之中,然后还你一滴眼泪。”千年前他说的话在自己耳边响起。
  神哭了。
  她和男朋友一直都很幸福,但她不知道这是因为神为她哭过的原因。
  [最后]
  轮回继续,生命继续。
  唯一不再继续的,是那段被遗忘的三生三世的姻缘。
  这两篇是以前康康主持的时候很经典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7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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