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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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20:51
收到“虚开*”要怎么办?
取得了“虚开的*”,购方企业不知对方虚开,这笔业务还能税前扣除吗?税务局会不会处罚呀? 遇到这个问题三个字“不要慌”,这时候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检查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业务真实性。我们提供三种方法,供大家选择。
1、及时补开、换开*
企业取得不合规*、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注意,如果*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结束,企业应当自被税务机关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
2、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补开、换开*时,提供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
企业在补开、换开*、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01. 无法补开、换开*、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02. 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03. 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04. 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05. 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06. 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3、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企业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调增发生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并做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20:52
你既然已经知道这是虚开*,你就应该主动向税务机关说明此事,补交税款。
在去税务机关之前你应该与你们最高领导反映此事,说明厉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