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1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5:47
个体食品经营者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法规定: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个体食品经营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包含食品生产人员健康证)。
3.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操作流程的文件
个体食品经营者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过程:
1.个体食品经营者到当地卫生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并领取申请表格。
2.填写好申请表格,并办理个人经营者健康证。准备好经营者身份复印件和食品生产场地分布图等资料,然后一起提交,等待卫生部门审核。
3.审核通过后,卫生部门会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对食品生产车间或场地进行验收,如果还达不到申请标准,会责令进行整改。
4.审核通过后,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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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提交办理申请(可以到窗口提交申请也可以直接在网上提交);提交材料,材料受理之后,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领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5:48
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都应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需再到卫生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指引如下:
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9.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当场 审验后退回。
二、办理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的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该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
(二)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对于食品流通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愿申请换证、原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核机关审核后,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假如你所在地区食药监系统改革完毕的话,可能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去当地食药监局办理,材料也都差不多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3 15:49
个体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人登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办事指南”中下载《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或登录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
2、到区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管局窗口或区各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予以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按照审查审批权限,依据《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5、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6、申请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或所属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