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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传染病防制工作计划的内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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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2 05:18

一、医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要着重规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程序,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大对疫情信息的利用,加强疫情预测预警,为我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和科学的决策依据。
1、高度重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落实各项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直报网络正常运行。对每个网络直报单位要进行网络直报技术现场工作指导,提高网络直报工作质量。促使网络直报月报告率达100%。
2、定期对疫情进行分析,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疫情动态,每日对门诊日志进行审核,每月5日、15日、25日对门诊日志实行双填字制度,定期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信息报告质量进行评价,包括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重卡等情况。
3、加强传染病疫情的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及时书写预测预报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充分利用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对传染病信息进行实时监控,通过浏览报告卡片,主动搜索报告病例的聚集现象,及时发现潜在的传染病暴发,特别是出现时间、空间等病例聚集情况时,要实时做出预警。对网络直报预警系统每日浏览一次,同时对存在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如是暴发疫情,要迅速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并将结果反馈至市疾控中心。切实做到传染病监测完成率达100%;暴发疫情、散发疫情规范处置,暴发疫情调查率达100%。
4、继续指导辖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规范门诊登记、传染病疫情信息核对、传染病报告卡的填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等工作,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确保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科室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衔接,保证疫情报告及时、科学、准确,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现象发生。促使疫情报告督导覆盖率达100%;医疗机构无传染病漏报。同时,严格遵循《全国传染病疫情漏报调查方案》要求,每年要开展一次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漏报调查,评估辖区传染病疫情报告现状,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市疾病控制中心。
5、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每天必须不少于2次上网审核直报单位所报卡片,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审核卡片之外,还要求每天15:00之前的报告卡15:00之前必须审核。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点每天15:00之前诊断的报告卡必须当日进行网络直报。疫情直报点对疑似病例要及时进行核实订正;对逻辑错误卡片要及时进行核实订正;在每日审卡完成后,对年初至当日已确认的卡片进行查重;每日查看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公告栏,对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做出安排部署和落实,并做好工作记录;每月将《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的传染病报告卡和统计报表导出后,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6、接到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对信息进行审核。信息确实者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其中,事件相关信息级别只能选择未分级。在网络直报的同时,立即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并配合县疾控中心在进行网络直报的第二个工作日之前对所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级确认,并于分级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订正分级。
7、按照《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逐步做好死亡病例监测工作。
二、传染病防制工作
(一)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
1、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的管理,密切注视呼吸发热病人的动态情况,督导检查辖区内呼吸发热门诊做好病人就诊登记,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2、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要求,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排查和管理工作。要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和诊疗能力。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医院应在12小时内组织专家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3、继续开展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人群中流感样病例的发生及其流行特征,以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控制流感或流感样病例的暴发或流行。
4、强化与教育系统的协作配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校、托幼机构建立流感、水痘、猩红热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监测系统,落实晨检和缺课登记制度。一旦学校、托幼机构出现发热、咳嗽、皮疹等相关症状聚集性发病现象,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确诊疫情后指导学校做好消毒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必要时进行预防接种。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要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进行事件的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5、及时开展免疫接种,做好重点人群的保护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要充分认识流感、水痘、肺炎、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等疫苗接种的重要性,积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让群众充分认识疫苗接种的重要意义,自觉接种疫苗,提高重点人群的保护率。
(二)急性肠道传染病
要高度重视我县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统一部署,要严防霍乱、手足口病等急性肠道传染病暴发事件的发生。
1、各村卫生室要强化工作责任,专人负责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完善急性肠道传染病各项应急预案,理顺肠道传染病工作流程。要建立健全肠道传染病应急机动队,并做好机动队培训、演练工作,提升应急机动队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药械、交通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切实做好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2、加强腹泻病门诊监测工作
加强对腹泻病门诊和专桌的督导、管理工作,腹泻病门诊实行区域,2012年5月1日~10月31日实行24小时开诊。要强化医疗机构全员培训工作,认真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腹泻症状病人首先要到腹泻病门诊排查治疗,确保及时发现和隔离急性肠道传染病病人。腹泻病门诊医务、检验人员要熟练掌握腹泻病诊断、治疗、抢救、检验、疫情报告、抢救知识,认真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做到“有泻必登、有泻必查、有泻必治、有泻必报”,不得有任何漏项。县级腹泻病门诊霍乱快诊率必须达到100%,可疑标本必须经由检验人员或腹泻病门诊医务人员按要求封存,详细登记基本资料后,及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鉴定。
3、加强疫情报告,严格疫情处理
各村卫生室及本科室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发现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要用最快办法逐级向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要尽快上送菌株进行鉴定。对霍乱疫情,要按照卫生部《霍乱防治手册》的具体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其工作重点是迅速划定疫点、疫区,严格隔离、彻底治疗病人和带菌者,快速灭蝇、彻底消毒饮水和外环境,对密切接触者及疫区的现症腹泻病人采便检验和预防性服药,搞好环境和食品卫生。
5、认真做好手足口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痢疾、伤寒等的监测和防控
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手足口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痢疾、伤寒等的防治工作,开展全员培训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和诊治,轻症病例以门诊对症治疗为主。对重症病例应迅速转入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重点救治,同时采集标本送检。要加强对其他传染病的监测与管理,掌握疫情动态,提高对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的处理能力。
6、卫生宣教
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广播、宣传单、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和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以提高群众的防病能力和自我保健意识;各腹泻病门诊要在5-10月份经常进行预防肠道传染病卫生知识宣传。要印发预防肠道传染病知识宣传单,做好重点人群的预防霍乱、手足口病等急性肠道传染病健康教育工作。
(三)自然疫源性疾病
1、狂犬病防治工作
(1)我院按照《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设置规范(试行)》和《旬阳县疾控中心狂犬病监测方案》等要求,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技术指导,及时掌握暴露数量和处置情况。各村卫生室狂犬病门诊要每月5日前将上月狂犬病暴露人群门诊登记情况形成文档,同时汇总上月暴露和处置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甘溪中心卫生院。
(2)科学有效处置疑似狂犬伤人事件,遏制狂犬病疫情;发现可疑犬伤人事件要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组织人员对暴露人员根据暴露程度,进行相应处理。
2、乙脑防治工作
(1)广泛开展卫生宣传,在流行季节做好防病措施,教育群众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以免延误治疗。
(2)加强乙脑疫苗接种,保护重点人群。
(3)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医疗机构培训,及时发现和转诊病人,坚决避免延误治疗现象发生。要加强疫情报告,防止漏报和迟报,要做好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控制发病率和病死率;发现疫情,要尽快进行调查和处理。发现暴发和出现死亡病例,要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调查处理报告。
3、钩体病防治工作
(1)在流行季节前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特别是农民)对该病的防病知识的知晓率,教育群众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以免延误治疗。
(2)加强疫苗接种,保护重点人群。
(3)加强医疗机构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此病诊疗水平,及时发现和转诊病人,坚决避免延误治疗现象发生。要加强疫情报告,防止漏报和迟报,要做好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控制发病率,降低死亡率;发现疫情,要尽快进行调查和处理。发现暴发和出现死亡病例,要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调查处理报告。
(四)传染病检验检测工作
按照各种传染病检验检测工作要求,为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得到传染病实验室检测支持,为传染病预防控制提供依据,各村卫生室要配合甘溪中心卫生院,努力做好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的重症病例的实验室样品采集,对麻疹、乙脑、钩体病等我县高发传染病要采集血液标本。
三、应急机制建设
1、举办重点传染病防制培训,以逐级培训机制继续加强基层的应对能力;
2、开展那呼吸道、肠道传染病应急处置的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重大疫情、传染病暴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防护物资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及时预测预警,规范处理、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
四、传染病防控督导工作
将认真履行“对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指导、督导评价和培训”工作职能,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并将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任务纳入对医疗卫生机构定期督导中,至少每季度1次开展一次工作督导,发现解决问题,及时下发通报,促进传染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甘溪中心卫生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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