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是不是恋爱期间男方出资给女方购买的汽车,登记在女方名下,不管分手原因都应该归还汽车给男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2:08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03:04

您好,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车子是以结婚为目的送给女方的那就视为彩礼, 应当视情况归还。如果女方有证据能证明男方送车子是纯粹的赠与,比如证明赠与行为存在的合同、微信聊天记录或者其他方式的合意就不用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 657 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 1042 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03:04

如果男方是自愿出资购买汽车并将车送给女方了,那么不管分手原因车都是女方的,不必归还给男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03:05

双方出资购买汽车,并没有明确的约定,所以说分手的时候只能按共同财产处理,如果规则男方名下男方应给女方经济补偿。所以说不管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03:05

自愿购买送给女方,就属于赠予,车辆权属归女方,女方可以不归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03:06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在恋爱期间,男方出资给女方卖的汽车已经登记在女方名下,那就是女方的财产,属于赠予,分手后,女生不愿意占便宜归还了,那是男生的幸运,女生不愿意归还,那也没有办法。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