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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一篇社会安全感的论文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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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4 21:53

公众安全感,就是社会大众基于特定时期的社会治安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是公众在一定时期内的社会生活中对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及保护程度的综合意识反应,也就是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反映了人们对社会治安的肯定程度及相应的生活态度。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就没有群众的安居乐业。因此,各级干部应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提升公众安全感的要求,以更高昂饱满的*、更加有为的状态、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安全感属于人的意识范畴,它的形成过程有多个渠道。
一是直接遭受刑事犯罪侵害或亲眼目睹刑事犯罪发生,群众感受最深,反应也最强烈。
二是亲属、邻里、同事、朋友等亲近人员遭受不法侵害。
三是道听途说发生的刑事案件或者媒介的误导。社会宣传工具出于吸引观众和增加发行量等考虑,加大对犯罪及打击犯罪细节的宣传,往往起到负面的影响。
四是整体破案率不高。案件发了破得了,公众安全感就能得到维护,案件发了又破不了,随着数量的增多,公众就会失去安全感。
五是外来流动人口密集。据跟踪研究表明,流动人口过多一直是居民感觉不安全的主要因素。
六是执法、服务质量还有差距。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服务群众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是基层警力相对不足,群众见警率不高,使群众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安全缺乏保障的感觉。

至于如何提升公众安全感,结合*对公众安全感调查成果及实际,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公众的安全感。
(一)要强化责任,要强化治安巡防,加强街头巡逻警力,健全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三、抓住重点,严厉打击,夯实基础,着力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让群众实实在在地体会到平安就在身边。要把杀人、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努力提高破案率,把犯罪造成的恶劣影响降到最低。
(二)司法机关和*人员的形象和地位是影响公众安全感水平的重要因素。为此要积极推进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扩大司法公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充实警力、提高素质、规范执法、改进作风,树立*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司法机关和*人员的执法、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和法律实施,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满意率。
(三)要切实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城市中的外来人口之所以倾向于组成基于地缘与业缘的团伙,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要依法保障我市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从制度及心理层面消除对外来人员的歧视,并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是实现治安好转、公众安全感提升的重要途径。
(四)树立正确的*导向。从公众安全感的形成渠道以及影响公众安全感的因素分析中,我们已经知道媒介对于公众安全感的特殊作用。因此,在日常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对社会治安、刑事案件的报道中,必须把握正确的*导向,充分发挥宣传媒介的正面作用,注意防止进行个案炒作,消除负面影响。
(五)建立犯罪被害补偿制度。长期以来,刑事司法由于自身特点所限,注重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等国家利益,而忽视被害*利保障,这些往往使被害人在受害后处于无助状态,导致其安全感急剧下降。因此,从提高公众安全感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建立犯罪被害补偿制度。
(六)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犯罪互动规律表明,犯罪往往是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应通过宣传、教育、警示等各种有效方式而使公众明白预防犯罪的有效途径,并在生活中有意的调整自己的言行举止以防被害。要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七)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培训班,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宣传造势,营造氛围,提高群众对平安浮梁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总之,我们一定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经济,着力改善民生,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的安全感、群众的满意度和人民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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