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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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7:42
不会自动解除,被执行人需全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或者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后才能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法律分析】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认定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所有被人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在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会受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存在的问题,比如人格权保障不充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及公开方式不规范。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名单公布范围及公布方式的具体操作未进行详细的规定,导致名单公布的内容过于宽泛和公开方式比较随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详细的家庭地址被公开;失信被执行人的电话号码被公开;在闹市区设立广告牌、大屏幕、展板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并冠以老赖等非规范性的侮辱性称谓;印刷传单、公告在被执行人居住地进行张贴。力求通过这些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这些公布方式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是否侵犯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尚需进一步考量。如果不对公布方式进行详细的规定,今后将会出现更多出人意料的公布方式,势必会侵害失信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也不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长远发展。名单制度影响着被执行人的诸多权利,在实践中由于惩戒措施的实施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的思维,失信被执行人的自由权和财产权被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六)人民*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