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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似商标被驳回的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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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0:59

近似商标被驳回的应该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没有达到法定的近似标准,然后申请复审。若确认属于近似商标的,可以证明该商标使用在先,进而证明对商标的相应权利。若前述方式均无法处理的,则无法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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