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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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0:11
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日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天数是10天,出现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刑事拘留的天数可能延长至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天数可以达到37天。
刑事拘留时间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
如果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在侦查期间,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法律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羁押期限的计算方法为*机关侦查的案件,从收到人民*批准逮捕决定之日起到侦查终结移送人民*审查起诉之日止。因此,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但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不能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