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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工商局行政行为不服向哪申请复议?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7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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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00:46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你可以选择向先*申请,也可以向上级工商局申请。

对某市某县*派出所以该县*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既可以向该县*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县*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权限和分工,即某一行政争议发生后,应由哪一个行政机关来行使行政复议权。

按照我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派出机关(即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事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得*申请行政复议;对*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既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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