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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你们是筹建单位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来看,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按照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孰低计算,企业在筹建期间无销售(营业)收入,因此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税前扣除。关于这一理解,税法尚无具体规定,但有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已经在相关文件中予以了明确,例如,《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大地税函[2009]18 号文)中就有明文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不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开办费中,如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应按照税法规定执行,即此两项费用税前扣除的前提必须有销售(营业)收入。”追问1.那职工福利(主要是保险和食堂开支)和广告费费呢?
2.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主表上的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栏是填利润表上的数,还是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3.这样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应该是负数,可以吗?还是直接写0呢?
问题多了点,忘见谅
追答1.广告费一般以营业收入的百分比来扣减,你都没有收入怎么计算啊,单是广告费可以向以后年度扣减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保险及福利应该是可以扣减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准予扣除的上限分别为工资总额的14%、2%、2.5%,如果当年实际发生数小于准予扣除上限按照帐载金额填列计税金额,否则要进行纳税调整。
2.这个我也不确定,应该是汇算清缴的那个数
3.可以是负数,那就是你的亏损额
热心网友
要调增,调增额=20000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为收入的千分之五和业务招待费的60%两者中较低者,因为收入为0,所以不能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要全部调增。
热心网友
根据税法规定,如全年无收入,那么业务招待费金额要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热心网友
没有收入业务招待费不能税前扣除,不管销售收入是多少,业务招待费都不能全额扣除.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跟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取小的那个数税前扣除.....税法原文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热心网友
对当年无营业收入的招待费按账载金额的40%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福利费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
热心网友
我公司净利润为负数,如果调扣除,要交税,是调增还是调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