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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税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应该怎么扣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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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3 10:01

法律分析
个人所得税申报子女教育每年扣除1到2万元。目前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由于我国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制度,也就是说,儿童教育支出更多地体现在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特别是幼儿园和学前教育阶段的早期教育支出。纳税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费用,按每个子女每年1至2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涵盖小学生学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磨档:
(一)居民个人团游扰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ニ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塌旦,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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