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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特殊性,在法律规定上,是由一个自然人设立的企业。
因此在法律主体认定上,只能认定其中一个自然人作为独资企业的真正的投资人。你们私下出资是由七个人完成的,这个不妨碍法律上对于企业投资人的认定。
毕竟现在其中一人先把属于自己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他人,这是你们出资人私下的协议,那么原则上由你们自由协商,一般需要全体出资人同意。但如果牵涉转让人是独资企业对外的投资人的话,则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程序,起到公示作用。追问嗯,了解了。问题是,现在有两个出资人出国做生意了,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办法签名了,但他们都了解情况,都同意了,所以我们是这样想的,既然出资人没办法签全,那就由转让方、受让方、法人三方签字并按手印,这样成不成?
追答原则上不行,即使其他出资人无法亲自到场签订,但是可以通过邮寄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即可。
热心网友
个人独资企业哪来的股东?当然你们私下约定也不违法。在法律上讲应该属于借款。
你们的情况最好是把所有股东召集到一起,协商怎么处理。你们名义上是个人独资企业,但实际上应该算作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追问我已经说了,是私下凑股,现在就是股份转让协议该怎么写的问题,哪有你讲的那么复杂啊。
追答没有特定格式,把你们协商的情况写下来就可以,所有的股东签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