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2:3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1:52
可以。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扩展资料: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相关法条:
第八条 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条 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1:53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1:53
不能进行买卖,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