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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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9:26
明朝起,将退休年龄提前了十年以上,只要年满六十岁,就鼓励退休。如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诏令“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听致仕”。弘治四年(1491年),明孝宗朱佑樘又诏“自愿告退*,不分年岁,俱令致仕”。明代的开国功臣刘伯温,辅佐朱元璋平定天下后,于洪武四年,未满60岁时就告老还乡。**退休后享受半俸,一般情况下不给退休*发退休金,家里实在太穷的话,根据个人申请,“有司月给米二石,终其身”。 清朝*退休年龄也为六十岁,如果没有年满六十岁而因病提前退休是没有俸禄的,而满六十岁又有世职的可以拿半俸,但对那些有特殊功绩的*,如打仗负伤者,则全数发给。 对于中国古代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养老制度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一家之内,晚辈负有不可推脱的养老义务,而国家也有相应的*法规,主要是减免老人及其子孙的赋税(向国家缴纳一定的钱物)和徭役(为国家提供一定期限的无偿劳动)。国家甚至还通过授官赐爵、赏赐财物以确保老人安享晚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9:27
周代:规定“九十者其家不从政” 周代开始出现初具规模的养老制度,这一制度规定了50岁以上的为老人。对于如何养老,规定得也很详细。首先是饮食方面,据《礼记•王制》记载,周代时要求,对5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吃细粮;对60岁以上的老人,要给他们吃肉,那时肉是很珍贵的;对70岁以上的老人,要在他们的饭食中增加副食;对80岁以上的老人,要让他们吃些珍馐美味。对90岁以上老人,考虑到此时老人行动多有不便,因此要在老人的床前伺候饮食。当然,这样的规定主要针对王公贵族,对普通百姓来说,保证吃饱就很不容易了。 为让子孙更好地赡养老人,周代实行有老人的家庭可减免徭役的*。如果家中有80岁以上的老人,则儿孙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岁老人,则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此即“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一说。
春秋战国:虽战乱频繁,尊老传统不变 《左传•襄公三十年》里说,春秋时,晋国有一位73岁的老人被征去筑长城,当时的大夫越孟得知这位老人是自己一位属下的长辈之后,一方面诚恳地道歉,另一方面将老人接回来,分给他田地,并且撤销了违反养老*的*的职务。 战国时,齐国规定,对7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一子的徭役和赋税;对8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二子(两个儿子)的赋税徭役;对9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其全家的赋税徭役。
汉代:出现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 汉朝,推行“以孝治天下”的孝道,对养老问题更加重视,提上了一个更高层次。推行了一套特殊的优惠*,也推出了一套相对完备的制度,特别是对“家庭养老”,有着极严的规定和要求。孤寡老人到市场上做买卖,规定免缴纳租税。酒是国家专卖品,为了照顾孤寡老人,*允许孤寡老人开设酒店卖酒。为确保养老制度的落实,汉律还规定:不赡养老人者,要被处弃市之刑,即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犯人暴尸街头。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也是重罪,子女杀父母或祖父母,即使没有成功,也要被判处弃市之刑,殴伤长辈者同样要受弃市之刑。汉朝最让老人有尊严、觉得幸福的地方,应该是发放“老年证”。当然,这种老年证不是今天这样的小本子,而是一种叫“鸠杖”的实用物。 鸠杖,又叫“王杖”,顾名思义是帝王赐予老人使用的拐棍,它是一种特殊权利的象征。从史料和考古发现来看,给老人“赐杖”的制度在汉朝被正式确立,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曾做鸠杖赠送高龄老人,开了汉朝赐杖的先河。汉宣帝刘询则使之成为一种制度,规定凡是80岁以上的老人,皆由朝廷授予王杖。但从张家山汉简中的相关律令来看,汉代较早时曾是“七十赐杖”。 为了保证鸠杖的权威性,汉朝出台了相应的法规。1959年至1981年,从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中先后出土了8根王杖(鸠杖),还随之出土了《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令册》木简。 《王杖诏令册》全文近600字,规定了70岁以上老人应该享受的生活和*待遇,有学者称其为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其中有一项规定:70岁以上老人即使触犯刑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诉,继承了先秦时期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的制度。
唐代:父母在,不远游,不能存私房钱 唐律规定:父母在世时,子孙不能出远门,不能分家,不能存私房钱,否则要被治罪。这样规定,是为让子孙尽心尽力照顾好老人,此项规定较好解决了“空巢”现象。 唐代继承了汉代给老人“赐杖”、“免税”等诸多做法。据《唐大诏令集》记载,唐太宗在“即位赦”中曾特别提出,“八十以上各赐米二石,绵帛五段;百岁以上各赐米四石,绵帛十段;仍加版授,以旌尚齿。”所谓“尚齿”,就是尊老的意思。 此外,唐令还规定了“补给侍丁”制度。其内容是,对80岁以上的老人,*为他安排一个照料的人,90岁以上的安排两个人百岁以上的安排5个人。*安排的这些侍丁不用服徭役,好让他们专心奉养老人。唐代甚至还有“精神养老”一说。当时,流行一个名词叫“色养”。所谓“色养”,就是奉养父母时要和颜悦色,不能让老人不开心。唐初名相房玄龄可谓这方面的典型,他不但对生身父母恪守孝道,对继母,他也“以色养,恭谨过人”。不色养公婆,甚至可以成为休妻的理由。唐睿宗时的鸿胪卿李向秀对母亲极为孝顺,可他的妻子却经常辱骂婆婆,李向秀以不能色养婆婆为名,毫不犹豫地将其妻子休掉。事实上,骂长辈也是唐律中的重罪,要处绞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9:27
随着养老金并轨方案的公布,中国养老“双轨制”正式终结,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 其实,如何养老并不是现代才有的问题。几千年来以农业为主的中国古代社会,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都没有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也基本上没有退休工资,但是古人在养老方面花的心思并不少。中国古代*退休后的待遇 古代*正常退休叫作“致仕”,源于周代,汉以后形成制度。一般致仕的年龄为七十岁,汉代只有高级*有“致仕”,致仕条件是年老或是有疾。汉代规定,俸禄两千石以上的*,退休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功勋极其卓著的少数*甚至可以享受原俸,另外,在退休时还有一次性赏赐,如钱、黄金、粮食、房屋、车马等。如汉章帝元和三年,贤官第五伦请辞时,被汉章帝赐“以两千石俸终其身”,并加赐钱五十万,公宅一所。唐朝*在退休方面明确了“七十致仕”,如果不到七十岁,但是体弱多病的也要退职。“唐致仕官,非有特敕,例不给俸”。除非皇帝特批,否则的话,唐朝*退休后没有退休金,但能得到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宋朝虽然也规定了七十致仕,但并没有实际执行,所以导致朝堂之上,皆老朽昏庸之辈。因为退休只能拿到斗俸,所以*千方百计拖着不退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9:28
对于退休*老有所养、老有所尊的问题,历朝历代都比较重视。
*待遇上,据《礼记》记载:卿大夫致仕称“国老”,一般官吏致仕称“庶老”,从称谓上就可以看出对老臣的尊重。
到了唐朝,对致仕*要举行欢送仪式。三品以上*致仕后,仍恩准在朝廷行走,参与国家大事。明朝的致仕*在礼仪上依然受到尊重,在参加宴会、祭祀等活动中,仍享有原有职级的礼遇。
经济待遇上,退休后会优厚对待。汉代规定,年俸禄在两千石以上的*退休,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作为养老金。
魏、晋时期的退休官吏,则干脆委任一个“顾问”之类的闲职,供养起来。
唐朝是五品官以上致仕者给半俸,功臣元勋经皇帝特批,退休后可保留全薪。
两宋时期对退休*的安置和优待,可以说是达到了一个高峰。尤其是宋神宗以后,允许带职退休。*致仕时,皆晋升一级。致仕后,仍可加衔晋级,参与朝政。
明朝初期则规定,三品以上*按现职退休,四品以下,任现职满三年且无大过者,可升一级致仕。明中叶改为业绩突出者可升两级致仕。
退休金方面,明初曾规定致仕官食原俸,但很快就予以取消。后来又规定退休*一般情况下不发放退休金,但家贫不能自存者,“有司月给米二石,修(终)其身”。
清朝也基本上是按照明朝的退休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