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8:5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12
1、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2、国家的2次分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12
一方面组织国家财政收入,另一方面调节个人收入水平、公平社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13
收了钱,国库充实了!才能实行更多的*啊!做什么,都是要钱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6:13
从一般意义上讲,*赋税有两个基本职能,一是*取得收入的基本手段,二是*进行宏观*的主要工具。从微观主体角度来讲,公民之所以需要交税,一是公民享用公*品的相应义务,二是调节收入差距平衡利益分配,让富人少富一点,开通过*间接地为穷人多做一点贡献。即所谓"削峰填谷"。
个人所得税同时兼有上述两种职能和作用。这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践中都是达成共识的,需要探讨的只是二者孰轻孰重的问题而已。
从财政学的角度看,普通公民依法向*纳税,而*则利用财政收入提供公*品和服务,例如提供军队、环保、社保、文化设施、交通建设等,公民得到了这些产品和服务,就有纳税的义务。
当然,个税也有收入调节的功能,因此对富人得以更高的税收,作为转支付用给穷人,但这只是量的问题。
综上,之所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形成财政收入来提供公*品是第一位的,收入调功能是第二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