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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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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起诉判决后,债务人依然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如下:
第一步:申请;
第二步:*受理;
第三步:申请复议;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8条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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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申请,*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第二百三十八条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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