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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监护权协议书可以代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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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9:49

放弃监护权协议书不能代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如果想变更,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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