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4:1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0:51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月末,无需将“应交税费——应交*”下设的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科目,原明细科目(包括“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在内)余额在年中各月月末予以保留。
2.月末,*经计算为应交的,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
贷:应交税费——未交*
次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经计算为多交的,则: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应交税费——应交*(转出多交*)
收到退库时(抵减以后期间应交*的,无需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未交*
4.月末,*经计算为期末留抵税额的,则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有专门的账页,是多栏式的,其中有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余额等。
1、发生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纳*—销项税额
根据当月实际发生逐笔登账,月末累计。
2、购进原材料时,借:原材料
借:应纳*—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同样根据当月实际发生逐笔登账,月末累计。
3、如果当月有进项税额转出,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应付福利费等)
贷:应纳*—进项税额转出
4、到月末,如果余额在贷方(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说明本月应交*额,在次月10日前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
贷:银行存款
到月末,如果余额在借方,说明还有留抵,暂时就不用缴税了,待以后实现销项税额大于留抵数时(也就是以后月份)再纳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0:51
不一定非要月末结转的。
在应缴税金科目下设三个专户;
一,*进项专户。
二,*销项专户。
三,*已缴专户。
每次记帐你只要把发生额对应地记入以上专户,月末分别结出余额,平常就不需要结转余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0:52
是的,结转当月*的销项和进项,计算出当月应缴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0:52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月末,无需将“应交税费——应交*”下设的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科目,原明细科目(包括“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在内)余额在年中各月月末予以保留。
2.月末,*经计算为应交的,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转出未交*)
贷:应交税费——未交*
次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经计算为多交的,则:
借:应交税费——未交*
贷:应交税费——应交*(转出多交*)
收到退库时(抵减以后期间应交*的,无需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未交*
4.月末,*经计算为期末留抵税额的,则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有专门的账页,是多栏式的,其中有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余额等。
1、发生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纳*—销项税额
根据当月实际发生逐笔登账,月末累计。
2、购进原材料时,借:原材料
借:应纳*—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同样根据当月实际发生逐笔登账,月末累计。
3、如果当月有进项税额转出,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应付福利费等)
贷:应纳*—进项税额转出
4、到月末,如果余额在贷方(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说明本月应交*额,在次月10日前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
贷:银行存款
到月末,如果余额在借方,说明还有留抵,暂时就不用缴税了,待以后实现销项税额大于留抵数时(也就是以后月份)再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