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2:46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20 09:43
1、首先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如果出现冤假错案的话,当事人,可以在监狱中寻找证据,如果证据齐全可以告知监狱方,要求再审。
2、另外在没有执行的时候,可以在一审判决之后,要求二审,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还有就是作为家属可以到逐级上访,三大司法机关都有上访的机关部门,大家可以到这些上访的部门进行上访。
4、最后我想说的是,如果地方解决不了的话,可以到进行上访,上访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的,如果条件可以,大家可以借助媒体引起大家的关注,的压力是很强的,或许能够给你一个公道。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1 21:21
法律分析:可以向上级*直至最高院,也可能向人民*提起申诉。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