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7:4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8:05
河南北工垃圾焚烧系统工艺主流程简述
1)、废料由液压推杆输送进入回转窑头,物料顺向流向窑尾。
2)、物料在燃烧助燃作用下焚烧,回转窑产生的烟气进入二次室内,焚烧产生的灰渣经湿法刮板机自动排出。
3)、焚烧产生的烟气在二次燃烧室经天然气助燃进一步高温焚烧,燃烧温度增加到1100℃-1200℃,使焚烧更完全,达到无烟、无臭、无二次污染的效果。
4)、二燃室出来的烟气进入余热热水换热器,加热软水供生产工艺使用。
5)、余热热水换热器出来的烟气进入半干式急冷塔。通过喷水降温来控制温度在1s内迅速降低到200℃左右,从而有效地抑制了二恶英的再生成。
一、锅炉和焚烧炉的区别
锅炉是一种能量转换设备,向锅炉输入的能量有燃料中的化学能、电能、高温烟气的热能等形式,而经过锅炉转换,向外输出具有一定热能的蒸汽、高温水或有机热载体。多用于火电站、船舶、机车和工矿企业。
垃圾焚烧炉,是焚烧生活垃圾的设备,生活垃圾在炉膛内燃烧,变为废气进入二次燃烧室,在燃烧器的强制燃烧下燃烧完全,再进入喷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烟囱排入大气。
二、两者的排放物质不同
排放标准是根据燃烧物的不同,而最后排出的污染物不同。
锅炉规定了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限期和烟气黑度限值。
焚烧炉烧的是生活垃圾,所以生活垃圾焚烧排放标准规定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等常规污染物的排放要求,也规定了致癌物二恶英类的排放要求;规定了一氧化碳的排放控制要求;生活垃圾焚烧排放的废气中会有重金属排放,根据挥发特性,分三组分别规定了易挥发(汞及其化合物)、半挥发(镉、铊及其化合物)、难挥发重金属(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的排放要求。
三、两者适用范围不同
锅炉排放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生活垃圾焚烧排放标准除生活垃圾焚烧执行本标准外,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 30%的工业窑炉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污染控制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