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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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8:55
不算违法,但也是不允许的行为,会有处罚的,具体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三、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扩展资料:
租房提取公积金几大亮点:
1.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 租公租房也可以提取
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3. 不需要*和税票
此前租房者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一般需准备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但事实上,很少有房东提供租房完税*,导致租房提取公积金可操作性大打折扣,此次的便捷之处在于不再需要租金*和税票。
4. 提取额度依当地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而定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5. 无房证明不收费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6. 审核时间需要3天
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7. 骗提套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新规定,对伪造合同、出具虚*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扫黑除恶打击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8:55
不算违法,但也是不允许的行为,会有处罚的,具体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
三、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扩展资料:
九种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包括:
1、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2、利用虚假婚姻信息、婚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3、利用虚假业务办理委托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利用虚假工作关系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5、利用虚假购房、住房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
6、利用虚假房屋所有权权属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7、利用虚假鉴定报告、病情诊断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
8、利用虚假票据提取住房公积金;
9、以及利用虚假自建房审批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中心将把骗提套取职工个人信息及骗提套取行为记入中心业务管理系统。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后,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业务功能以及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全域提取业务*都将暂停。
同时暂停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包括离退休提取,死亡提取业务)、转移和贷款业务办理申请,并将职工骗提套取信息报送其工作单位及征信管理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职工属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扫黑除恶打击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骗贷行为的通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8:56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第五十一条规定
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重新划定了提取范围,首次把缴纳物业费加入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具体如下:
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七)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符合前款第(一)、(五)、(六)、(七)项规定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中国*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8:56
职工群众要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要抱有利用虚假手续骗取住房公积金的侥幸心理,根据不同情节会有不同规定的执法行为,一般如下:
1、对涉嫌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相关单位证明、印章的,移送*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误导、参与、协助职工骗提套提住房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查实情况,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处理。
3、对已形成骗取套提住房公积金事实的职工,根据案件具体情节,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批评教育,追回其套取的公积金;
(2)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监察部门;
(3)录入中心黑名单系统,5年内*其使用公积金;
(4)纳入市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4、工作人员因把关不严、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造成住房公积金被骗提套提的,按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5、仅供参考,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