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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批捕申请检查院的7天包括周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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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7日是自然天数,不是工作日,包括周六周日,最后一日是周六或周日,以下周一为期满日期。

《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三款规定,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105条第四款: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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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
*在提请批捕的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逮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单位。
如不批捕,*机关应立即放人,或变更强制措施。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特殊情况经上级*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六十九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
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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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和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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