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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务工不幸死了,赔偿款亲妈有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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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叫风来客人的答案明显是错误的,女儿不管嫁到哪里,都改变不了她是妈妈的女儿的事实。女儿不幸死了,她的遗产妈妈肯定有权继承,赔偿款自然是遗产,事实上在计算赔偿款时就包含了给爸爸妈妈的赡养费,当然前提是爸爸妈妈还健在。妈妈不但有分得女儿赔偿款的权利,还有分的女儿在世时其它财产的权利。女儿整天去务工,不可能分文不剩。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内的收入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要由双方来平分。假设夫妻双方的存款和其他物品折价20万,这期中就有女儿示范,再假设赔偿款是50万,那里的遗产总共有60万。要由女儿的父母,丈夫,子女共同继承这60万。假设他们只有一个子女,且女儿的生父已过世,那应该是三个继承人母亲丈夫子女平分这60万,每人20万。考虑到女儿过留下的子女需要教育,可以适当的照顾一些,但无论如何,女儿的遗产都有妈妈的份。如果他们不给,可以去*起诉,肯定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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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嫁出去了,就跟父母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了,如果她是在嫁出去后不幸死亡的,那赔偿款就应该归她的家人所有,比如他的丈夫,他的孩子,因为她嫁出去了,不是家里的一份子了,所以亲妈是没有权利享受赔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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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发生意外,赔偿款里就包括赡养费,她父母当然可以享受。
而且外嫁女的遗产其父母也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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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务工不幸死了,赔偿款亲父母有享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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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当然有继承权了,配偶,父母和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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