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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办理社保减员的办法:单位可以携带其营业执照、职工的身份信息、离职证明或者单位印章等材料,依法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减员的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减员登记,并依法核定其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热心网友
用人单位若想要进行社保减员的操作,可以通过登陆网上办税服务中心,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进行社保业务的操作。至于怎么操作从网上社保减员,首先您要进入“单位人员减员申报”,随后来到减员界面,点击“普通减员”,录入需要减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便可以选择批量减员,最后,再选择减员的原因并提交即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