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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婚姻是指,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比如迫于家庭压力或者社会压力,与他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与对方只是名义上的夫妻,没有实质上的夫妻关系的行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男女双方办理形式婚姻,只要双方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就能够登记结婚。如果双方想要结束婚姻关系,也可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登记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具体来说,登记离婚更加经济方便,既节省时间,又节省成本。双方只要拿着自己的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结婚证,就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注意,与结婚登记一样,离婚登记也是形式审查,登记机关并不会考察双方是否感情确实破裂。因此,形式婚姻的双方可以通过离婚登记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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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结婚实际上属于一种没有内涵的结婚,两个人在一起是因为该到了结婚的年纪,而结婚并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在离婚时,两个人是没有任何感觉的,没有任何伤痛的感觉,因为他们并没有为彼此付出,也没有喜欢过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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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婚姻的话,我们是需要离婚的,因为任何的这种形式上的婚姻都是对婚姻的亵渎,真正的婚姻不是形式,而是真正的有爱情,才成为我们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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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要形式婚姻,该怎么离婚的话,那么你可以带上你的证件,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是你们没有用和感情的话,是可以马上离婚的,还可以马上能拿到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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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该怎样?离婚形式婚姻就是各自的分手,就叫形式,那个离婚因为他俩结婚没有去正式登记,没有领证,所以说离婚了也就各自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