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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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17:14
1.存款准备金*工具具有明显的优点:
(1)作用速度快而有力;
(2)作用呈中性,即改变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对所有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都产生相同的影响;
(3)特定条件下可以起到其他货币*工具无法替代的作用;
(4)存款准备金制度强化了*银行的资金实力和监管金融机构的能力,可以为其他货币*工具的顺利运行创造有利条件。
2.存款准备金制度也有一些不足之处:
(1)作用效果过于猛烈。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的微小变动,就会造成法定准备金的较大波动,对经济造成强烈影响;
(2)准备金比率的频繁变动会给银行带来许多的不确定性,增加了银行资金流动性管理的难度,因而易于受到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反对;
(3)受到*银行维持银行体系目的的制约——降低法定存款准备比率容易,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难。
多数人认为,*银行应放弃将存款准备金制度作为一项常规的货币*工具来使用;从具体的实际操作来看,多数国家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显示出“固定化”和逐渐“调低”的趋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可以运用下列货币*工具:(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二)确定*银行基准利率;(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债、其他*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六)*确定的其他货币*工具。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运用前款所列货币*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