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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媳,孙女户口都在娘家,妙果迁过来麻烦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0:37

我来回答

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6 04:28

转回去户口一点不麻烦,就是去你落户口的*机关办理即可。关键在于你的有地方落户口,一、工作单位(居民),二、你原来家里户口(原来是农业就农业,是居民就居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6 04:28

分情况,难,但也不难,要看迁出时与谁共同居住,如果与父母共同居住,迁回还是与父母共同居住,很容易就迁回了,叫做直系亲属迁入,如是亲戚关系如:叔、姑、姨、舅,爷爷、姥姥就麻烦些,开几个证明,要证明你与户主关系、你父母与迁入户主关系,迁入地派出所、所长、管辖民警审批签字,同意方可迁入,叫做非直系迁入,迁出时是什么性质,迁回还是什么性质,但你过去属城镇郊区现并给市区了,你也跟着由农业改为非农业,也就是居民户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6 04:2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可以迁回来的,但是非常麻烦,首先要原户口所在地辖区居委会同意接收,然后开具证明再到辖区派出所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提问你好,,2001年将户口迁往南京小孩早产弄社保,现在想迁回来,地方派出所说不让迁,请问一下有什么办法迁回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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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南京市*实施细则(宁公发〔2010〕214号)第六十六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地经常居住的,本人或者户主应当向实际长期居住地*机关申报户口迁移。第六十七条: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1、市内迁移莱垍头条《南京市*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实际居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二)投靠配偶的;(三)符合规定的(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公婆与儿媳、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相互投靠。莱垍头条

南京市*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迁出地*派出所应当凭迁入地*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按照户口准迁证填写内容,办理相应人员户口迁移证。莱垍头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6 04:29

户口转出来后转回去不麻烦,去落户口的*机关办理即可。
户口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6 04:30

不麻烦。 到 派出所 或者 便面服务中心 办理即可。 很快的。 转回去依然是 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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