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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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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11:21

*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等规定;办理流程: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和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子女)、出院总结等材料,每月1-10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等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11:21

1.符合计划生育*、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以上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人事代理制和年薪制人员、城镇户籍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生育费用可以报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11:22

成都 生育保险 报销有时间*,必须在 生育 之日起9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可以由单位办理。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11:22

1.
成都生育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2.
网上办理:申请人登陆网上便民服务平台,按照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即可。
3.
现场办理: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及其授权村/居委会现场办理。
4.
成都生育登记办理相关规定 办理对象:
5.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为成都市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9 11:23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1)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计发: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不区分孩次都可以再延长60天),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享受的生育津贴,以个体人员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数)后,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
(1)生育的按98天计。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按15天计;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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