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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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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6 15:58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新规如下:
1、购买一手、二手房;
2、买公有住宅楼房;
3、办按揭贷款;
4、一次性付款买房:职工一次性买房后可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等提取足额公积金;
5、无房户支付房租;
6、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的;
7、退休后,可按正常程序去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返还性。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6 15:58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新规如下:
1、购买一手、二手房;
2、买公有住宅楼房;
3、办按揭贷款;
4、一次性付款买房:职工一次性买房后可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等提取足额公积金;
5、无房户支付房租;
6、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的;
7、退休后,可按正常程序去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返还性。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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