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我国现行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6:29

我来回答

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09:11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个人收入分配是指社会成员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经济活动。个人收入分配直接影响就业、投资、消费、储蓄、物价等方面的问题。个人收入水平的高低和结构变化,对劳动者积极性的提高、经济的增长以及社会全面进步都有重大影响。

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的原则。

扩展资料

对个人收入进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这种必要性表现为:

1、通过*调节,确保市场运行规则的实现。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按劳分配居于主体地位,国家对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在规模上加以调节,以确保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

3、收入差距过大,特别是这种差距远离劳动差距、贡献差距时,会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4、通过*对个人收入分配的管理,为那些能力差、收入低的社会成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最终消除社会贫困,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配制度

百度百科——个人收入分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09:11

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分配制度的重大变革。

除了按劳分配以外,其他分配方式主要还包括按经营成果分配;按劳动、资本、技术、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

按劳分配与按劳动要素分配不同,按劳分配只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内分配。

扩展资料:

分配特点

马克思当时设想的按劳分配,是在社会统一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实行的。

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还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公有制还有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实现形式,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以,我们实行的按劳分配原则,同马克思的设想有很多不同。这主要表现在:

(1)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主体,但不是社会唯一的分配原则。它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分配原则,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也还存在着其他分配方式。

(2)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消费品的原则,还不可能在全社会的公有制经济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现。现阶段的公有制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存在着各自的经济利益。因此,按劳分配还不可能在全社会的公有制经济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现。

只能先根据各个企业提供给社会的有效的联合劳动量,在各企业之间进行分配。然后再由各个企业根据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对劳动者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不仅取决于自己的劳动贡献,而且还取决于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

(3)按劳分配还不能以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为尺度,而只能以商品交换实现的价值量所曲折反映的劳动量为尺度。马克思设想在商品货币关系消亡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按劳分配直接以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为尺度。

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个人劳动不能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劳动者只能通过各自所在的企业向社会提供劳动,每个企业的集体劳动也只是局部劳动,其社会劳动的性质只能通过商品的市场交换才能得到实现和转化。

(4)按劳分配必须借助于商品货币形式来实现。马克思当时设想的按劳分配,是通过劳动券实现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配制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09:12

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分配制度的重大变革.尽管我国的分配制度是好的,但具体执行起来,很难达到理想效果.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大障碍.
居民收入的大致水平是有一个社会心理基准线的,一般来说,国立和公营部门的工资薪金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所以,*公务员和公营单位的工资薪金水平往往成为收入*的基准。在我国,目前国有公营单位的工薪标准尚待完善。其主要问题是,各国有公营单位之间的工薪水平本身尚不能充分显示出可比性和公平性。
中国经济的开放度越来越高,收入分配不仅受国内因素的影响,也越来越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所以,进行收入调节也必须充分考虑经济的开放性。特别是要认识到:我国地区差别、城乡差别和居民收入差别的扩大本身,就与对外开放密切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09:13

3500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