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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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46
资金紧张的公司名单。
适用范围,(一)在武汉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二)企业在2020年1月之前生产经营正常,目前因受疫情影响产生暂时性流动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企业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纳税,具有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真实有效交易背景的中小微企业。(三)按照职责分工,发改部门主要负责服务业(除商贸领域外)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申报工作。
工作流程,(一)各区向银行推荐企业的方式1、企业申报。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填报《武汉市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第四批纾困专项贷款融资需求摸排表》(见附表1),并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园区通知、受理、审核、提交申请表格。企业需向注册地所在园区提交融资需求摸排表EXCEL版(见附件1)和融资需求摸排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企业必须同步在“汉融通”平台完成相关注册申报手续。2、各园区初审。各园区组织相关企业申报,负责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将纾困企业名单汇总表正式行文报送至区发改局。3、名单审查。市*根据《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政办〔2020〕18号)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反馈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4、放贷及贴息。市金融局收到市直有关部门推荐的具备申请贷款贴息资格的企业名单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汉融通”市级名单标识的生成。各区组织企业登陆“汉融通”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银行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放贷款后随即办理贴息申报手续。(二)银行向市直部门推荐企业的方式,1、转发名单。市*在收到市金融局转来的银行推荐的符合信贷条件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名单后,分批次转发给各区(开发区)发改局。2、各区审查。各区(开发区)发改局按照武政办〔2020〕18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负责对银行推荐的中小微企业是否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认定意见,在收到名单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小微企业市级名单认定结果汇总表正式行文报送至市*服务业处。3、汇总转报。市*汇总各区审查意见后将结果反馈至市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