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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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7:3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劳动者在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相应的保险,那么在出现工伤事故的情况下,劳动者是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
一、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发生工伤后赔付怎么办
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与认定工伤并无直接关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申请以及认定工伤并不以伤(亡)者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也就是说,无论有没有签订协议,都不影响认定工伤,并且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并签订了协议,也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实践中,这类的争议案件还不少,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或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签订“自动放弃缴纳社保声明”,然后员工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这类案件审理过程中,除非员工能证明签署该协议是用人单位胁迫,非本人意愿,不然承诺因个人自身原因不愿缴纳社会保险,又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和*不会支持。
二、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是什么
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6、劳动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