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3:15
共2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9-03 07:47
1、如果是信用卡逾期被冻结,持卡者只需要还清欠款即可。
2、如果是因为信用卡的违规操作造成的,持卡者只需要提交相关的消费证明即可。
3、因为银行卡支付密码输错、银行卡挂失造成的冻结,持卡者携带身份证到想要的网点申请解冻即可。
4、因冻结的,持卡者需要履行义务后,再向发卡银行申请解冻即可。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8 14:33
如果因为建设银行卡到期被冻结,那么用户可以重新办理新卡。如果信用卡因为交易出现异常被冻结,情况不严重者,提供对应的消费*即可解冻。如果因忘记密码被冻结,那么可以等到24小时后自然解冻或者是携带本人银行卡以及身份证去银行网点解冻。
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
一、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
二、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实际偿还能力来给制定透支份额,当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
三、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储户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的部分冻结掉。一种是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银行卡。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
四、不论是什么银行卡,如果输入密码三次连续出错,银行系统会自动把银行卡密码锁住,与冻结差不多,但不是冻结。24小是过后会自动解除。
五、银行卡到期没有重新办理新卡的,到期后银行会冻结你的过期银行卡。
六、银行卡如果被连续挂失多次,被银行方面认为有恶意挂失的嫌疑而予以冻结。
建议持卡人电话咨询客服,说明情况,有关密码重置必须要本人办理,如果德阳建行说不能办理可以直接投诉。
如查询到账户资金被冻结,请检查账户是否有以下情况:
1.设置了预授权,可待结算时由收银员发起撤销或到期后自动撤销;
2.认购理财产品后资金将被冻结,至理财产品成立日进行资金扣划;
3.签约建行聚财产品,按照产品起存金额和保持天数标准执行冻结;
4.通过自主设备转账(除向本人建行外)的,建行将先冻结资金,在交易受理的24小时后办理转账交易。
如非上述情况或非建行资金正常冻结范围,请户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储蓄账户至账户开户网点查询及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8 15:51
解决办法:根据冻结原因,持本人身份证 银行卡到银行柜台进行相关解冻业务。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
一、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
二、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实际偿还能力来给制定透支份额,当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
三、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被冻结,
1、是错帐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储户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的部分冻结掉。
2、是司法冻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因办案的需要可以向银行申请冰结银行卡。同时海关,税务机关等部门也是有权冻结的。
四、不论是什么银行卡,如果输入密码三次连续出错,银行系统会自动把银行卡密码锁住,与冻结差不多,但不是冻结。24小是过后会自动解除。
五、银行卡到期没有重新办理新卡的,到期后银行会冻结你的过期银行卡。
六、银行卡如果被连续挂失多次,被银行方面认为有恶意挂失的嫌疑而予以冻结。
扩展资料
第五十一条
发卡银行的权利:
(一)发卡银行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索取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及确定信用卡持卡人的透支额度。
(二)发卡银行对持卡人透支有追偿权。对待卡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透支款项的,发卡银行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发卡银行对不遵守其章程规定的持卡人,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银行卡。
(四)发卡银行对储值卡和IC卡内的电子钱包可不予挂失。
第五十二条
发卡银行的义务:
(一)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
(二)发卡银行应当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的投诉制度,并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关于帐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天内给予答复。
(三)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帐服务。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帐户结单,在下列情况下发卡银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帐户结单: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折或其他交易记录;
2、自上一份月结单后,没有进行任何交易,帐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
3、已与持卡人另行商定。
(四)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银行卡对帐单应当列出以下内容:
1、交易金额、帐户余额(贷记卡还应列出到期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可用信用额度);
2、交易金额记人有关帐户或自有关帐户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与类别;
4、交易记录号码;
5、作为支付对象的商户名称或代号(异地交易除外);
6、查询或报告不符帐务的地址或电话号码。
(五)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
(六)发卡银行应当在有关卡的章程或使用说明中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
(七)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银行卡 、法律法规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